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25 信息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补充通知》(苏组明字[2015]54号)精神,经商市纪委机关同意,现就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补充通知如下。

  1、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住房用车和办公用房清理、秘书配备管理、工资关系转移、在企业兼职等规定,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如实说明情况,存在问题的,要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已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每位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就住房用车和办公用房清理、秘书配备管理、工资关系转移、在企业兼职等提供书面补充材料。

    3、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负责,核实有关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和办公用房清理、秘书配备管理、工资关系转移、在企业兼职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要督促整改。

  请将本通知送同级纪委机关或者纪检机构。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20151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