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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优秀服务品牌和党员示范窗口创评活动的通知(通委组发〔2012〕20号)

发布时间: 2015-03-03 信息来源: 字体:[ ]

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优秀服务品牌和党员示范窗口创评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优秀服务品牌和党员示范窗口创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为根本,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宗旨,以密切党同群众联系、树立窗口服务单位良好形象为核心,创建一批社会广泛认可、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服务品牌,推出一批服务效能较高、群众普遍满意的党员示范窗口,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创先争优活动,争创全省最佳办事环境作出贡献。

  二、参评范围

  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市、县(市)区两级机关部门,主要包括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科技、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商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人口计生、地税、国税、工商、质监、旅游、信访、食品药品监管、海关等部门和单位。

  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有关服务行业和企业,主要包括石油、石化、供电、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机构。

  三、评选条件

  1、优秀服务品牌以市、县机关部门和相关服务行业、企业为单位申报,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品牌主题突出。能够围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提出切合部门职能工作实际,体现时代特征、行业特点和服务特色的品牌名称以及服务理念,文字表述清晰、凝练,品牌名称一般在10个字左右。

  争创措施有力。围绕省委、市委创先争优总体安排,扎实开展党员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规定动作,积极创新创先争优各项举措,工作比较到位,活动特色鲜明。

  服务成效明显。有科学规范的服务工作流程和高标准的服务规范,有完善的服务保障机制和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有效整合系统资源、凝聚全员力量,改进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功能,给社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社会普遍认可。服务质量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服务成效被社会各界所赞誉,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同行或同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受到媒体广泛宣传。

  2、党员示范窗口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为民服务好。牢固树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胸怀全局、忠于职守,心系群众、服务热情,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及时解决、答复群众的疑难问题,为民服务形象好。

  工作作风好。严格执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讲究职业道德,严格自律,团结向上,勤奋务实,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岗位业绩好。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具有熟练的岗位技能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效率高、质量好,成绩突出,各项工作成绩在本单位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很好的示范性。

  群众评价好。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窗口,创新服务理念和工作方法,探索开拓便民利民服务渠道,推行优质服务承诺和措施,深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好评。

  四、评选程序

  1、组织申报。(2012320日以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各自的服务品牌和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行自查自评,符合评选条件的,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南通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优秀服务品牌(党员示范窗口)申报表》(见附件),向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自荐申报(其中,市级机关各部门和服务行业各单位报送服务品牌和示范窗口各一个,各县(市)区报送服务品牌和示范窗口各二个)。创建工作总结与申报表各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委创先争优办公室(报送地点:行政中心主楼1614室,联系电话:8509852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tcxzy@126.com

  2、开展初评。(20123月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初评小组,对申报评审的优秀服务品牌和党员示范窗口进行初评,形成优秀服务品牌和党员示范窗口初步名单。

  3、专题评审。(20124月)召开专题评审会,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党建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对照评选标准对优秀服务品牌和党员示范窗口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并结合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认可度,评选出二十个左右的优秀服务品牌和四十个左右的党员示范窗口。

  4、媒体公示。(20125月)对优秀服务品牌和党员示范窗口候选名单在相关媒体集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评议、监督。

  5、命名表彰。(20126月底)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对优秀服务品牌和党员示范窗口进行命名表彰和授牌。

  6、宣传推广。(20127-8月)组织系列报道活动,集中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优秀服务品牌和党员示范窗口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打造优质品牌、提升工作效能、服务人民群众、助推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优秀服务品牌和党员示范窗口评选活动是贯彻全市党建工作创新工程推进会议、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系统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市级机关作风建设一评五制先行试点工作紧密结合,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推动和具体指导,从严把关,确保质量,推动创评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2、注重实际效果。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系统要从实际出发,把群众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关键环节,创新活动载体,凝练品牌内涵,彰显自身特色,切实提升创评工作整体水平。要广泛动员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优秀服务品牌和党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使活动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也要参照本次创评活动要求,因地制宜地部署开展工作品牌创建、评选及表彰活动,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齐争共创的生动局面。

  3.发挥示范效应。把创建、评选优秀服务品牌、党员示范窗口和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推广服务品牌和示范窗口,及时宣传报道先进经验和各类典型,推广部门、行业和基层单位创建过程的成功做法,带动更多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通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22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