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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农 护农 兴农(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3-05 信息来源: 字体:[ ]

  一、核心理念

  贴近基层实际,亲近农民群众,倾心服务“三农”,着力破解难题,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

  二、主要做法

  1、贴近农村基层,服务农村发展,切实做到亲农。在全市农经系统深入开展以“抓学习比素养、抓调研比创新、抓服务比效能、抓作风比奉献、抓管理比规范、抓工作比进位”为主要内容的“六抓六比”活动。在全省率先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及时向社会作出“农民致富我服务、农民维权我帮助”的公开承诺,不断拓宽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扩大服务领域,高标准打造乡镇农经“窗口”服务平台,努力将服务“窗口”向村一级延伸。通过开展“一对一”服务、现场服务、巡回服务和“代理式”服务,全市农经系统累计为农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142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36起,赢得了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通过强化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示范中心创建,促成了一大批现代农业项目落地生根。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全市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办理了透支额度20万元、免息期50天、且免年费的白金信用龙卡,使他们在农资购买、生产销售、消费结算等方面享受金融便利服务。把加快培育现代农业市场主体,作为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突破口,及时形成推进农业产业集聚发展的意见。

  2、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切实做到护农。不断规范和创新农民负担监管机制,出台的《关于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化管理创建活动的意见》,被国家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简报》作了全文刊载,供各地开展典型示范和工作参考。《健全四大机制,强化项目化管理》的做法,在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组织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南通市深化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监管工作》被中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网刊载。《农民负担问责暂行办法》被市纪委评为反腐倡廉好制度。积极做好失地农民保障工作,推进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衔接,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2011年市委农办“让被征地农民回归基本生活保障” 工程被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十佳为民办实事”。与海门市包场镇、余东镇,崇川区观音山镇青龙桥社区、学田街道果园社区,建立了长期挂钩联系、多层次帮扶共建的新机制,落实了每个机关党员结对12个社区贫困户。支持青龙桥社区组建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该社区集体经济由负债60万元,目前净资产达到800多万元。帮助社区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改善服务设施和社区环境。以结对帮扶为载体,使全体党员干部真正把感情带到社区、情况带回机关,把身心带到社区、“民声”带回机关,把责任带到社区、信任带回机关,把思考带到社区、思路带回机关。

  3、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做到兴农。南通市经过实施三年的脱贫攻坚工程,全面完成了30.01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在此基础上,及时组织开展农村扶贫工作大调研,主动谋划“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到2015年基本消除农村相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并为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目前,在对全市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农户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档立卡工作已经全面完成。针对村级经济发展不平衡较大,经济薄弱村既缺资源、又缺资产和资金,普通存在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通过开展深入调研,提出把对薄弱村帮扶的重点放在思想引导、政策倾斜、项目扶持上,落实村级集体留用地政策,扶持年收入少于5万元的经济薄弱村在经济开发区或镇级工业园区建标准厂房、物业用房,实行税收留成返还等政策措施,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专门下发了政策意见。在现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和市级财政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市财政将拿出3.4亿元资金,用于扶持全市424个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落实了市级机关92个部门与经济薄弱村的结对帮扶,组织全市纳税200强企业、产值超亿元企业与1675个村的结对共建,着力形成城乡互联、村企共建的新格局。 “扶持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工作获得全省农经工作创新创优成果一等奖。组织开展了“百村万户”抽样调查,累计调查了18个村、1.7万户、4.8万人,系统分析农民收入的结构和现状,剖析制约农民增收的“三道坎”,提出了“大力提高工资性收入、稳定增加经营性收入、加快扩大财产性收入、不断增长转移性收入”的思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了农民集居区用地审批试点方案,力求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妥善解决好农民集居区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三、工作成效

  近年来市委农办贴近农村实际,着力打造“亲农护农兴农”品牌,取得了突出成效和社会影响。连续多年被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全省农工办系统工作优秀奖”、被评为全省农经系统工作效能考评先进单位,荣获全省农经工作创新创优成果一等奖、全省农工办系统工作创新奖。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长安法治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被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社区文明共建先进单位,连续2年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评先进单位。